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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卫监局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

来源:市卫监局发布时间:2023-12-02 09:53:06访问量:

为做好大余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工作,根据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和赣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赣州市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购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赣市法监字〔2023〕31号)文件要求,近日,大余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联合大余县教育局和大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双随机”抽检方式检查了县10所学校的教室场所的采光照明情况。

此次抽检工作主要是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是否符合《中小学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对教室的采光方向、采光系数、室内表面反射比、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进行检测,此次抽检结果后续将依法依规适时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大余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持续加大对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卫生监督力度,并加强同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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