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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卫监对疫情防控不力单位进行约谈、停业整顿!

来源:市卫监局发布时间:2022-03-21 09:20:16访问量:

8家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被约谈,7家医疗机构被停业整顿。

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近期,赣州市卫监局组织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巡查力度,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停业整顿。


赣县区8家医疗机构被约谈

3月17日,赣县区卫监局对8家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体诊所(卫生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会上,区卫监局介绍了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通报了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求被约谈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瑞金市1家医疗机构被停业整顿

3月17日,瑞金市卫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瑞金市九堡圩刘九林中医诊所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诊所违反了瑞金市疫情防控接诊规定,且出入人员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停业整顿15天的处理决定。


寻乌县3家医疗机构被停业整顿

近期,寻乌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设置、登记、个人防护、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严查非发热定点医疗机构私自接诊发热病人行为。

在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时,发现1家县城诊所,1家村卫生室,1家卫生服务中心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存在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现象,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当场给予警告,并责令停业整顿5天或7天。


章贡区1家卫生所被停业整顿

3月16日,章贡区卫监局在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中发现,水南镇长塘村卫生所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擅自接诊发热病人,开具处方,销售退热药品,未落实转诊措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能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而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等相关规定,该卫生所被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崇义县1家卫生室被停业整顿

3月17日,崇义县卫监局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发现崇义县过埠镇一家卫生室未设置预检分诊设施,违反规定擅自接诊具有发热、流涕等症状的患者。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的相关规定,崇义县卫生监督员当即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卫生室立即关闭,停业整顿5天。


石城县1家卫生室被处罚

3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琴江镇观下仙源村邓天华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卫生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诊治发热患者。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文件的规定,经石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责令该卫生室停业整顿5天,并处罚款5000元。

卫监君提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防线,牢牢守住这道防线,积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是疫情防控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希望各医疗机构引以为戒,增强防控意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紧紧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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