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监督快讯

“隔空签字”,医师被处罚!

来源:市卫监局发布时间:2024-04-08 16:56:43访问量:

主诊医师为患者开具彩超申请单,超声医师为患者进行相应部位的超声检查,根据超声所见书写超声诊断报告单并签字,一份超声诊断报告单便“新鲜出炉”。

大家在医院做彩超检查时是不是一般都是这样的流程呢?实际上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一些医生因出具不规范检查单而被查处的案例。下面一起来看看本期以案释法的案例吧!

2023年04月23日,卫生监督员在对某医院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抽查了当日出具给某患者的检查报告单,在心电图“需医师确认”处及彩超诊断报告单“检查医师”一栏处显示有医生A的签名,然而彩超室内仅见医生B一人工作。经询问医生B及该机构负责人得知,医生A今日休息,并没有来上班。

医生A竟能“隔空签字”?

随后,彩超室打印机旁一叠特殊的A4纸引起了卫生监督员的注意。这叠A4纸右下角签有医生A的名字,签名笔迹和位置与彩超诊断报告单中的签名相同,同时,室内的心电图机点打印后,打印出的心电图报告中在“需医师确认”处会自动生成医生A的字样。

通过对医生A、医生B及机构负责人的询问,卫生监督员理出了事情经过:医生A为医学影像科主治医师,医生B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质。4月23日医生A未在医院上班,经医生A与院方商议,在医院同意下,由医生A签署了数份空白A4纸和心电图报告纸分别用于打印B超报告和心电图报告。医生B用前述有医生A签名的空白A4纸和心电图报告纸为患者打印彩超检查报告单及心电图报告单。

经查证,医生A未在此过程中获取了违法所得。其未经亲自诊查签署诊断医学影像诊断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什么医生A会受到处罚?

(一)医生A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二)医师亲自诊查的义务

临床医师做出诊疗,应该遵守“亲历性”原则。亲自诊查是医师职业规则中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医师书写及签署医学文书的必要前提。医学文书记载着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能够反映医疗活动的事实,除了与患者的疾病相关,可能还会涉及到患者的其他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在本案中,主管医师是需要根据检查报告单中显示的检查情况来为患者决定如何诊疗的,出具检查的医师没有亲自为患者检查,无法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与真实性,难免出现后续的诊疗错误,甚至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卫监提醒

在患者的医学文书上签字是医师的权利,同时代表了医师对患者进行的这项医疗服务负有责任。因此,在签名时,医师应该慎之又慎,切勿贪图一时的便利而“坑”了自己。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